有夠衰!在醫院找「合格」仲介聘看護竟被罰10萬 法院還說有算便宜了
高雄一名蔡姓女子前年阿嬤重病急送榮總,她在護理站旁的名片蒐集處想找仲介雇看護,她拿了一張上面印有「合格」字樣的名片,讓柯姓女仲介幫她安排一個越南籍看護,這名看護才顧阿嬤7天,就被移民署專勤隊抓走,說她是逃逸移工。沒想到半年後她因聘僱非法外勞收到裁罰10萬元,她認為自己自始沒有雇用非法看護的意思,不服打行政訴訟,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勞工局考量她是過失犯錯,已酌減罰金,維持原處分。
從事藝術設計相關產業的蔡小姐外表看起來老實溫和,她受訪表示沒想到請看護竟然像踩地雷一樣,她以為在榮總急診室護理站外尋找到的是合格仲介,卻還是雇到非法移工,她當初想說既然看護非法被帶走就沒事了,半年後竟然收到勞工局的裁處書罰她10萬元,因為無法服氣,還另外花錢請律師打官司,如今官司也輸掉,「實在很不公平啊!難道相信醫院和仲介錯了嗎?」
蔡小姐說,2019年10月15日,88歲高齡阿嬤因突然高燒送高雄榮總急診治療,她和弟弟因為都要上班,急需看護支援。她先到護理站尋求看護資訊,護理師表示當時醫院配合的人力仲介沒有多餘看護可以派遣,請她自己到護理站旁的名片蒐集處尋找仲介資訊,她看了看拿了一張上面有「合格」字樣的名片,請柯姓女仲介幫忙安排會說台語的看護,柯女隔天就派了越南籍V女到醫院照顧阿嬤。
V女到場時,本著相信仲介和醫院的態度,蔡小姐僅與她交換聯絡資訊,也不知道要檢查對方的居留證等相關證件,便以市場行情每日2200元日薪聘僱對方。
沒想到7天後移民署專勤隊直接到醫院把V女帶走,說她是逃逸7年的外勞。V女被帶走後,醫院幫她安排了新的看護,阿嬤不幸在不到1個月後就過世。
孝順的蔡小姐還沒走出阿嬤離世的悲傷,5個月後突然收到高市府勞工局寄來的處分書,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聘僱非法外國人罰她10萬元。
她不服氣,提起訴願,陳述當時就算事態緊急,她也從來沒有聘僱非法看護的意思,遭勞工局駁回。她再花一筆錢請律師打官司,希望能撤銷處分。
法院審理時,她才知道不僅V女是逃逸外勞,柯姓仲介也是非法仲介。法官認為專勤隊曾問她:「是否知道不能雇用未經許可的外國人從事工作?」她答:「我知道,但我不知道她是非法的。…」而認定蔡女相當程度知悉法令,自當積極採取查證身分的作為,卻只聽信非法仲介佯稱是合法仲介的說詞,就認為不需再詳查V女身分及證件,難以認定臻盡查核的努力而無過失,就算不是故意,也有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的過失,且勞工局也已酌減原本最低15萬元罰鍰至10萬元,認為勞工局裁罰並無違誤,駁回蔡女之訴。
蔡小姐則認為,從她在情急之下還想要透過合法仲介請臨時看護,已經可以知道她根本沒想要請非法移工,且一般人根本無能力、也想不到要查核仲介資料是否屬實,她根本無法預見,何來過失?「此事要罰應該罰非法仲介,怎麼會轉嫁到人民身上,我相信醫院和仲介錯了嗎?」竟然莫名其妙被罰10萬元,就算法院認為已經酌減罰鍰,她還是無法接受,但已經沒錢請律師上訴了。(郭芷余/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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