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女假交往真詐財 已婚工程師失金665萬
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已婚林姓工程師上網交友,認識離婚的52歲錢姓熟女,2人以兄妹互稱,錢女得知林男對她有好感後,竟然有計畫的設局詐財,兩人交往不到2年,僅見面3次,錢女前後共詐得665萬3100元。(記者吳仁捷翻攝)圖與本文無關
2015/06/09 15:47 自由時報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已婚林姓工程師上網交友,認識離婚的52歲錢姓熟女,2人以兄妹互稱,錢女得知林男對她有好感後,竟然有計畫的設局詐財,兩人交往不到2年,僅見面3次,錢女前後共詐得665萬3100元。全案經嘉義地院審理,依詐欺取財罪判錢女有期徒刑1年。
判決書指出,錢女自99年9月至101年6月間,向林男佯稱待獲得前夫贍養費即會清償借款,陸續以「訴訟要求前夫支付贍養費」、「母親罹患癌症無醫藥費」、「父親去世沒錢埋葬」、「至中正大學攻讀碩士學位有拜訪教授製作論文等各項花費」、「欲擔任嘉基醫院企劃部主任需送禮給企劃部同事33人打通關係」、「將受提拔擔任嘉基董事特助需拜訪董事會10位長老送禮」、「辭去嘉基醫院特助後沒錢生活」等編造的謊言,讓林透過匯款前後交付665萬3100元。
錢女否認詐財,雖坦承上述事由都是編造,因與林是男女朋友,林為追求她所贈與的生活費,不是借款,為讓林知難而退,不再繼續騷擾她,才故意訛稱需錢藉口。
但法官調查,林男向錢女要求還款未果,以存證信函方式催討,錢女為避免詐欺取財東窗事發,分三次匯款6萬元還給林男,以求拖延時間避免林男提告,顯見與錢女所稱林男提供給她的金錢係贈與而非借款的說法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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