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綜合所得稅開徵「7大重點一次看」 手機報稅、臨櫃預約服務全升級
5月民眾準備申報綜合所得稅,財政部賦稅署署長許慈美指出,4月28日起將開放民眾上網查詢、下載所得資料,報稅系統5月1日零時起開放申報。因應疫情升溫,財政部鼓勵民眾宅在家透過網路、手機報稅,針對本年申報綜合所得稅,一次整理7大必知重點!
重點一、鼓勵民眾在家報稅
1. 強化手機報稅功能
手機報稅系統新增可編修配偶及受撫養親屬資料,以及所得、扣除額資料的功能;並新增可用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帳戶繳稅。
部分扣除額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文件要在申報截止日10日內送到國稅局櫃台,也可以用郵寄寄到國稅局。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主任張文熙指出,去年有83萬人使用手機報稅,今年因為疫情關係,盡量鼓勵民眾使用手機報稅,以達到百萬人次使用為今年目標。
2. 新增衛服部核發的醫事人員憑證作為登入憑證
已申請醫事人員憑證的26萬名醫事人員,今年起可以藉由醫事人員憑證進行身分驗證登入報稅。
3. 新增行動自然人憑證作為登入憑證
今年2月26日起發行行動自然人憑證,只要用實體自然人憑證IC卡做第一次身分驗證,並連結行動自然人憑證,之後就都可以使用行動自然人憑證登入報稅、免插卡。
4. 新增線上智能客服
針對民眾申報操作面與稅務法規面,提供線上24小時諮詢服務,分別有啵兒棒、國稅小幫手2個智能客服服務。
重點二、精進臨櫃報稅預約服務
提供全國網路、電話、當日取號三合一叫號服務,可預約次日起三天內的臨櫃報稅時段,民眾可在線上報到取號、確認目前預約場所的等候人數,時間快到再前往報稅,可以減少民眾等待時間。
另外,今年臨櫃申報中午加班收件日期,包含5月2日、5月25~27日、5月30~31日,其中31日延長收件到晚上7點。
重點三、利多新措施
1. 調高基本生活費19.2萬元
2. 政府發放的振興五倍券-免稅
民眾直接領取票面價值5,000元的振興五倍券,或以信用卡、電子票證、電子支付等方式累積消費滿5,000元,該5,000元屬政府贈與,免納所得稅。
3. 政府發放的疫情相關補助款-免稅
受到疫情影響領取政府發放的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如防疫工作人員自政府領取的津貼補助、受隔離或檢疫及照顧者的防疫補償等),全部免納所得稅。
4. 受疫情影響業者,調增費用率
(1)醫事人員:各項執行業務收入適用的費用率,可按財政部頒訂費用標準的117.5%計算;藥師的健保收入(含藥費收入)費用率,由94%提高為97%。不需要個別舉證受疫情影響情形,也沒有適用條件限制。
(2)非醫事人員的執行業務者、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業者:110年度收入總額比「109年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達30%,適用的費用率依照財政部頒訂費用標準的112.5%計算。
5. 調高公益出租人等租金免稅優惠
將住宅出租予符合住宅法第15條規定接受各項租金補貼者,或符合同法第23條規定的單位供社會住宅使用,自110年6月起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由1萬元調高為1.5萬元,只需就超過部分申報租金收入(110年1~5月,每月免稅額1萬元、110年6~12月,每月免稅額1.5萬元)。
必要損耗及費用可逐項舉證申報,如不逐項舉證申報,必要費用標準為應稅租金收入的43%;但出租予符合同法第23條規定的單位供社會住宅使用,必要費用標準為應稅租金收入的60%。
6. 軍公教及政務人員的退撫基金或自提儲金-提繳當年度免稅
軍、公、教及政務人員在職繳付的退撫基金或自提儲金,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收入課稅,退休金屬前揭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收入課稅部分,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列為退職所得並適用定額免稅規定。
重點四、稅額試算件數減少
今年的稅額試算大約有235萬件、較去年減少124萬件,主要是排除去年已用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做為通行碼,並自行在家完成網路申報的民眾,因這些人不需要臨櫃進行稅額試算輔導,因此這部分的稅額試算案件就予以排除。
符合稅額試算案件的納稅義務人,稅額試算通知書4月23日會寄發,要查詢自己是否適用稅額試算,可以到電子報稅服務網確認。
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的民眾,如果需要繳稅可以透過網路、到便利商店完稅;退稅、不補不退的民眾就是回復確認申報書。
重點五、退稅時程
今年第1批退稅時間為7月29日,適用的納稅義務人是在5月31日前採網路申報(含稅額試算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或是5月10日前完成人工申報與二維申報者(含稅額試算紙本回復)。
民眾多利用網路申報並選擇「直撥轉帳退稅」,只要填妥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的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退稅款會在退稅當日直接撥入指定的存款帳戶。
重點六、繳納困難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
因受疫情影響,無法在規定繳納期間繳清稅捐,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不受應納稅額金額多寡限制,延期期限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36期)。
此外,如果納稅義務人未受疫情影響,但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應納所得稅,可在規定納稅期間內,向國稅局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並依規定酌情核准分期繳納期數,最長36期。
*要注意手機報稅無法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
重點七、報稅期間是否可能延長
針對民眾關心的報稅期間是否延長,許慈美表示,目前報稅期間仍維持法定申報期限1個月,5月15日前會再依據指揮中心疫情管控措施,評估是否延長申報一個月。其後也會隨時依據指揮中心的防疫規定滾動檢討,如有進一步趨嚴的管制措施(如:禁止外出、集會、群聚等),就有可能配合規範調整。(審核:葉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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