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稅務居住者「稅務識別碼(TIN)」編配原則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據稅捐稽徵法第5條之1規定,財政部得基於互惠原則,與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商訂稅務用途資訊交換及相互提供其他稅務協助之條約或協定;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及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分別於106年11月16日及106年12月7日公布施行,2020年9月將首次與我國已洽簽完成主管機關協定(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CAA)之國家或地區進行資訊交換,稅務居住者識別碼(Tax Identification Number,TIN)未來將用於稅務用途資訊的蒐集、交換、辨識及歸戶。
該局說明,「稅務識別碼」係指所得人所在國家(地區)之稅捐機關用於辨識該成員之編號或具同等功能之其他辨識別碼。我國稅務居住者「稅務識別碼」編配原則區分為個人及非個人(含法人、機關、團體、機構或其他實體),說明如下:
一、個人:
(一)具身分證字號者為身分證字號 (10碼,由內政部戶政司編配) 。
(二)具統一證號者為統一證號 (10碼,由內政部移民署編配)。
(三)個人無身分證字號或統一證號者,以現行稅籍編號方式編配:大陸地區人民為9+西元出生年後2碼及出生月日各2碼;其餘情形為西元出生年月日8碼+英文姓名前2字母2碼。
例:ROBERTW.DAVISON 出生日期JULY,12,1942 ,稅籍編號則為「19420712RO」。
二、非個人:統一編號 (8碼,由公司、商業登記主管機關或稅籍登記所轄稅捐稽徵機關編配)。
該局提醒,個人無身分證字號或統一證號而有報繳稅款需求者,可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配發統一證號,以供相關單位核對確認身分。【#379】
提供單位:審查二科 聯絡人:陳燕凌科長 聯絡電話:(07)711-5305
撰稿人:廖雋宜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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