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4兆錢擺ETF 二度敲響金管會警鐘 擬6大監管新措施
國人太愛買ETF,元月底規模衝破4兆元,短短一年暴衝1.5兆元,再度敲響金管會警鐘。今(29)日由證期局主祕尚光琪宣布,為保護投資人權益,參照國際擬定三大面向6大「精進」監理新措施。發行商跟券商要提供充份流動性,不能產生系統性風險,否則可以開罰,同時未來證交所將折溢價超過3%的ETF要用大數據來納入監管。
國人ETF規模愈來愈大,金管會動作頻頻,去年11月初台股ETF破3兆元,第一次敲響金管會警鐘,主動對外發布新聞稿要求留意產品面及市場面二大風險。之後緊盯高股息ETF平準金制度,強化揭露,今年元月上突傳金檢ETF,檢查局長張子浩指出,由於ETF近年火熱,2024年一般金檢已將ETF(含期貨ETF)納為金檢重點且正在規畫「專案金檢」。今日再度發布監理五大措施,引發市場對於主管機關動機的聯想。
金管會表示,截至113年1月底我國ETF市場規模已達4兆179億元,占整體境內基金規模6兆9,746億元之57.61%,且相較112年1月底ETF市場規模2兆4,728億元,增加1兆5,451億元,增長幅度達62.48%,規模成長快速,已成為我國投資人之主要理財商品之一。
不過為保障投資人權益,金管會表示,參考國際證券管理機構去年5月發布健全實務,要從產品、揭露及流動性及三大面向6項措施,來「精進」強化相關監理措施,降低投資人的風險。
一是從 「產品結構」面向。
1、ETF即時預估淨值之強化管理措施:
ETF發行人採用外部服務提供者計算即時淨值時,應於內部控制制度中納入盡職調查及持續監督等事項,並於官網揭示委外計算之特定風險等相關警語,以提醒投資人注意。
2、參與證券商及流動量提供者之強化管理措施:
ETF發行人與利害關係公司之參與證券商及流動量提供者所簽訂之相關契約,應經董事會重度決議,且當ETF僅有一家流動量提供者時,其不可為利害關係公司。
二、 「資訊揭露」面向:
1、強化客製化及SmartBeta指數ETF之資訊揭露:
於投信公司官網以清楚易懂方式說明指數編製規則,及於公開說明書中加強揭露客製化指數與傳統指數之差異及相關風險、SmartBeta指數可能相當比例持有市值較小公司等風險,並強化客製化指數審查及ETF產品審查。
2、加強ETF配息來自收益平準金之資訊揭露:
加強揭露配息型ETF分配收益組成項目 (如股利、已實現資本利得、收益平準金等)之占比,並對使用收益平準金配息之ETF應於內部控制制度中訂定收益分配原則。
三、 「流動性提供」面向:
1、ETF流動量提供者強化管理措施:
對於ETF未遵循應選定流動量提供者規範之情形,新增罰則,並給予業者及市場合理的解決時間,使ETF市場恢復原有功能運作。
2、強化防範及管控折溢價過大之相關措施:
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刻正共同規畫「ETF市場概況」大數據儀表板,將彙整ETF淨值、資產規模、折溢價等資料作為監理參考,以提升風險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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