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
風險報酬等級及主要基金類型:
1.各類型基金之風險報酬等級以下表為原則
┌────┬────┬───────────┬──────┐
│基金類型│投資區域│主要投資標的/產業 │風險報酬等級│
├────┼────┼───────────┼──────┤
│股票型 │全球 │一般型(已開發市場)、│RR3 │
│ │ │公用事業、電訊、醫療健│ │
│ │ │康護理 │ │
│ │ ├───────────┼──────┤
│ │ │一般型、中小型、金融、│RR4 │
│ │ │倫理/社會責任投資、生│ │
│ │ │物科技、一般科技、資訊│ │
│ │ │科技、工業、替代能源、│ │
│ │ │天然資源、週期性消費品│ │
│ │ │及服務、非週期性消費品│ │
│ │ │及服務、基礎產業、其他│ │
│ │ │產業、未能分類 │ │
│ │ ├───────────┼──────┤
│ │ │黃金貴金屬、能源 │RR5 │
│ ├────┼───────────┼──────┤
│ │區域或單│公用事業、電訊、醫療健│RR3 │
│ │一國家(│康護理 │ │
│ │已開發)├───────────┼──────┤
│ │ │一般型、中小型、金融、│RR4 │
│ │ │倫理/社會責任投資、生│ │
│ │ │物科技、一般科技、資訊│ │
│ │ │科技、工業、能源、替代│ │
│ │ │能源、天然資源、週期性│ │
│ │ │消費品及服務、非週期性│ │
│ │ │消費品及服務、基礎產業│ │
│ │ │、其他產業、未能分類 │ │
│ │ ├───────────┼──────┤
│ │ │黃金貴金屬 │RR5 │
│ ├────┼───────────┼──────┤
│ │區域或單│一般型(單一國家-臺灣│RR4 │
│ │一國家(│) │ │
│ │新興市場├───────────┼──────┤
│ │、亞洲、│一般型、公用事業、電訊│RR5 │
│ │大中華、│、醫療健康護理、中小型│ │
│ │其他) │、金融、倫理/社會責任│ │
│ │ │投資、生物科技、一般科│ │
│ │ │技、資訊科技、工業、能│ │
│ │ │源、替代能源、天然資源│ │
│ │ │、週期性消費品及服務、│ │
│ │ │非週期性消費品及服務、│ │
│ │ │基礎產業、黃金貴金屬、│ │
│ │ │其他產業、未能分類 │ │
├────┼────┼───────────┼──────┤
│債券型(│全球、區│投資等級之債券 │RR2 │
│固定收益│域或單一├───────────┼──────┤
│型) │國家(已│非投資等級債券 │RR3 │
│ │開發) │可轉換債券 │ │
│ │ │主要投資標的係動態調整│ │
│ │ │為投資等級債券或非投資│ │
│ │ │等級債券(複合式債券基│ │
│ │ │金) │ │
│ ├────┼───────────┼──────┤
│ │區域或單│投資等級之債券 │RR3 │
│ │一國家(├───────────┼──────┤
│ │新興市場│主要投資標的係動態調整│RR3 │
│ │、亞洲、│為投資等級債券或非投資│ │
│ │大中華、│等級債券(複合式債券基│ │
│ │其他) │金) │ │
│ │ ├───────────┼──────┤
│ │ │非投資等級債券 │RR4 │
│ │ │可轉換債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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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型 │ │按基金主要投│
│ │ │資標的歸屬風│
│ │ │險報酬等級 │
├────┼────────────────┼──────┤
│貨幣市場│ │RR1 │
│型 │ │ │
├────┼────────────────┼──────┤
│平衡型(│ │依基金之長期│
│混合型)│ │核心投資策略│
│ │ │,得基於股債│
│ │ │比例、投資地│
│ │ │區等考量,於│
│ │ │RR3至RR5之區│
│ │ │間內核實認定│
│ │ │風險報酬等級│
│ │ │,並應能舉證│
│ │ │其合理性 │
├────┼────────────────┼──────┤
│多重資產│ │依基金之長期│
│型 │ │核心投資策略│
│ │ │,基於投資比│
│ │ │例、投資地區│
│ │ │等考量,於RR│
│ │ │3至RR5之區間│
│ │ │內核實認定風│
│ │ │險報酬等級,│
│ │ │並應能舉證其│
│ │ │合理性。 │
├────┼────────────────┼──────┤
│金融資產│投資等級 │RR2 │
│證券化型├────────────────┼──────┤
│ │非投資等級 │RR3 │
├────┼────────────────┼──────┤
│不動產證│全球、區域或單一國家(已開發) │RR4 │
│券化型 ├────────────────┼──────┤
│ │區域或單一國家(新興市場、亞洲、│RR5 │
│ │大中華、其他) │ │
├────┼────────────────┼──────┤
│指數型及│ │同指數追蹤標│
│指數股票│ │的之風險報酬│
│型(ETF │ │等級 │
│) │ │ │
├────┼────────────────┼──────┤
│槓桿/反│ │以指數追蹤標│
│向之指數│ │的之風險等級│
│型及指數│ │,往上加一個│
│股票型(│ │等級 │
│ETF) │ │ │
├────┼────────────────┼──────┤
│組合型基│ │依基金之長期│
│金 │ │核心投資策略│
│ │ │,基於投資比│
│ │ │例、投資地區│
│ │ │等考量,於RR│
│ │ │2至RR5之區間│
│ │ │內核實認定風│
│ │ │險報酬等級,│
│ │ │並應能舉證其│
│ │ │合理性 │
├────┼────────────────┼──────┤
│其他型 │ │同主要投資標│
│ │ │的風險報酬等│
│ │ │級 │
└────┴────────────────┴──────┘
2.區域(亞洲、大中華)股票型基金係指投信投顧公會委請之專家學
者、理柏( Lipper)、晨星(Morningstar)或嘉實資訊(股)公
司等基金評鑑機構所作評比資料之基金類型為亞洲或大中華區域者
。
3.不動產證券化型基金包括不動產證券化型之投信基金,與主要投資
不動產證券化商品之股票型境外基金。
4.基金無法歸類為上述第 1項所列主要基金類型者,證券投資信託事
業、總代理人及基金銷售機構應自行衡量基金屬性、投資策略及風
險特性揭露該基金風險報酬。
注意事項
1.第二點風險報酬等級係依基金類型、投資區域或主要投資標的 /產
業,由低至高,區分為「 RR1、RR2、RR3、RR4、RR5」五個風險報
酬等級。採用本分類標準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總代理人應以顯著
方式於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境外基金之投資人
須知或銷售文件中於標示 RR等級之後方備註說明RR係計算過去5年
基金淨值波動度標準差,以標準差區間予以分類等級,並以警語提
醒投資人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
無法涵蓋所有風險(如:基金計價幣別匯率風險、投資標的產業風
險、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等),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
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同時應列示基金其他
主要風險(如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並說明基金歸屬於此
風險報酬等級之原因。
2.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總代理人及基金銷售機構若採本分類標準為辦
理投資人基金適合度審查之參考,仍應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等規定
,於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前,充分瞭解金融消費者(know your cu
stomer)及所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know your products),俾
確保所銷售基金對投資人之適合度。
3.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總代理人及基金銷售機構採用本風險報酬等級
分類標準時,得依基金之投資策略、風險係數及整體綜合考量,適
度調高基金風險報酬等級(例如:債券型/全球/非投資等級債券乙
類之風險報酬等級由 RR3調升為RR4或RR5),嗣後於基金投資策略
不變之原則下,基金淨值波動度如有顯著趨緩情形者,得適度調整
基金風險報酬等級,惟不得低於依前述第二點分類之風險報酬等級
,且基金風險報酬評估應訂定相關檢視機制、敘明調整原因,並留
存相關書面文件或評估軌跡,俾供查核。
4.第二點所列各類型基金之風險報酬等級有修正時,已成立證券投資
信託基金及在國內募集銷售之境外基金,得按修正後風險報酬等級
予以調整。是項調整就投資人以定期定額或定期不定額方式按原訂
契約繼續申購基金者,不視為新申購基金,得不重新檢視適合度。
原載網址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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